广州市新侨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合规性说明材料

广州市新侨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

合规性说明材料

 

为确保我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学校制度”)全面符合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要求,现对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家办法”)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通知》,从制度依据、核心要求、程序规范、禁止性条款、监督机制等维度,就条款匹配性作如下说明:

一、制度制定依据的合规性

学校制度第一条明确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全契合国家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的立法精神,同时紧密衔接省通知“贯彻落实党中央‘双减’政策、规范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核心目标,立法依据充分、政策导向一致,为制度的合规性奠定了基础。

二、核心管理原则的全面匹配

(一)立德树人与减负导向一致

国家办法和省通知均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核心原则。学校制度在总则、选用原则中明确体现:

确立“符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选用总原则,与国家办法“教辅材料应服务于教学、促进学生发展”的要求一致;

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不选用教辅材料”“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学科不超过1种教辅,初中每学科不超过1种教辅,高中每学科每学期不超过2种教辅”,严格落实省通知“一科一辅”要求,精准呼应“双减”政策对教辅数量的管控;

限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选用与教材配套的练习册以外的教辅材料”,避免违规扩大征订范围,匹配省通知“严禁违规扩大征订范围”的要求。

(二)分类管理要求精准落地

省通知针对小学、初中、高中制定差异化教辅管理政策,学校制度逐项细化落实:小学阶段:省通知要求“免费提供、停止教辅材料评议推荐,不得强制推荐任何教辅(免费除外)”。学校制度明确“小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每学科不超过1种教辅”“严禁向小学生推荐目录外教辅”,与省通知“严禁违规向小学生推荐教辅”的禁令完全契合;初中阶段:省通知规定“依据省评议目录,县(区)推荐2个版本供学校选择,目录外教辅不得进校”。学校制度限定“初中阶段仅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可选用教辅(每科1种),其他学科原则上不选用”,且明确“严禁选用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严格遵循目录管理要求;高中阶段:省通知要求“自主审核选用、组建审核小组、公示备案、目录外不推荐”。学校制度明确高中教辅选用需经“学科教师提议—学科组讨论—学部工作组论证(含家长代表)—领导小组审批”流程,公示内容包含“教辅名称、出版社、价格”等核心信息,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完全匹配省通知对高中自主审核、公示备案的全流程要求。

三、选用与征订程序的合规性

(一)选用程序透明规范

国家办法要求教辅选用“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省通知强调“公示备案、家长监督”。

学校制度的选用程序全面覆盖上述要求:构建“教师提议—学科组讨论—工作组论证—领导小组审批—公示7天—正式发布”的全链条流程,其中“家长代表参与论证”“全校公示(含家长会、公示栏等渠道)”直接呼应省通知“接受家长监督”的要求;明确“严禁选用与教师、学校有利益关联且未申报的教辅材料”,匹配省通知“严禁借教辅代购违规谋利”的禁令;对禁用教辅列出8类具体情形(含盗版、超纲、高价、含商业广告等),精准落实国家办法“质量合格、符合课标”及省通知“政治关、科学关、适宜关”的审核要求。

(二)征订流程坚守自愿原则

国家办法和省通知均明确“教辅购买使用实行自愿原则,严禁强制征订、代购谋利”。

学校制度严格执行:区分“免费教辅”与“非免费教辅”: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辅经费专款专用,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非免费教辅“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代购”,完全契合省通知“自愿征订”原则及“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的要求;采购流程明确“签订合同、学部验收、家长代表监督”,避免捆绑搭售、违规采购,匹配省通知“严禁捆绑搭售、进校推销”的禁令。

四、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的一致性

(一)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健全

国家办法和省通知要求“公开教辅目录、价格、采购使用情况,畅通监督渠道”。

学校制度落实: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每学期开学前通过官网、公告栏等公开教辅目录、作者、出版社、价格、购买渠道,定期公布采购使用情况;设立“咨询与投诉渠道(公开电话和邮箱)”,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匹配省通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的要求;构建“学部学期评估—学校年度调查—家长代表参与”的评估反馈机制,评估结果作为下一轮选用依据,呼应省通知“加强教育教学指导、逐步消除过度依赖”的长效要求。

(二)责任追究与经费管理合规

责任追究:明确“对违规选用、征订教辅的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解聘等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与省通知“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追责原则一致;

经费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辅经费“专款专用”,财务中心定期审计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匹配省通知“免费教辅材料经费规范管理”的要求。

五、禁止性条款的全面覆盖

省通知明确“六个严禁”,学校制度通过具体条款全面落实,无遗漏、无偏差:

省通知“六个严禁”要求 学校制度对应条款

严禁违规向小学生推荐教辅 小学阶段不选用目录外教辅,严禁推荐、统一征订非免费教辅

严禁目录外教辅(初中)进校 初中仅选用省级评议公告目录内教辅,禁用未经评议的材料

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 非免费教辅家长自愿购买,学校不代购、不与成绩挂钩

严禁违规扩大征订范围 严格执行“一科一辅”,不借“校本教辅”变相征订多种材料

严禁捆绑搭售、进校推销 采购时禁止搭售无关商品,禁用含商业广告的教辅

严禁借教辅代购违规谋利 禁用利益关联未申报的教辅,经费专款专用,审计监督

六、结论

广州市新侨学校《教辅材料管理制度》严格依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国家层面)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的通知》(省级层面)制定,在核心原则、分类管理、选用征订程序、监督追责、禁止性要求等关键环节均实现全面匹配、精准落地,完全符合国家及省级关于教辅材料管理的各项政策要求,有效保障了“双减”政策落地、学生权益保护及教育教学秩序规范。

 

 

广州市新侨学校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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